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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介绍

法学专业的实习,主要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处理法律事务能力并加深对法律和法学的理解,造就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通过专业实习,要求同学进一步掌握和运用三大程序法和相关实体法规范,熟悉法律适用的方法并锻炼法律适用能力,学会获取证据及应用证据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能力,为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积累资料、选择题目。

同学们可以选择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等单位进行实习。在不同单位进行实习过程中了解司法实践中不同司法部门的工作流程。比如,在法院实习的同学实际了解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判决、执行、一审二审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在检察院实习的同学实际了解检察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侦察、批捕、起诉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同学实际了解律师业务的主要环节如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其工作;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实习的同学实际了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复议、行政文书的制作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在仲裁委员会实习的同学实际了解仲裁程序及其运作方式,参加辅助工作;在企业等单位实习的同学了解企业法律事务处理方式及运作,并参与辅助工作;在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的同学可以了解司法现状和相关社会情况。

通过法学专业实习,可以更好地促进专业学习,培养处理法律事务中的应用能力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道德基础等。对于法学专业的同学来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希望通过实习指导,为准备去公检法等相关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同学,在开展具体的实习工作之前,带来一定的指导作用。并为同学们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的撰写提供相关的素材。



法学专业实习大纲

课程名称:专业实习            英文名称:Legal practice

课程代码:10306900            课程周数:12周               学分:12

面向专业: 法学               开课单位:法学院

一、实习的目的及要求

实习目的: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处理法律事务能力并加深对法律和法学的理解,造就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实习要求:

1. 进一步掌握和运用三大程序法和相关实体法规范。

2. 熟悉法律适用的方法并锻炼法律适用能力。

3. 学会获取证据及应用证据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能力。

4. 为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积累资料、选择题目。

二、实习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时间安排

实习内容:

1. 实际了解刑事. 民事、行政等审判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判决、执行、一审二审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

2. 实际了解检察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侦察、批捕、起诉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

3. 实际了解律师业务的主要环节如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其工作。

4. 实际了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复议、行政文书的制作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

5. 实际了解仲裁程序及其运作方式,参加辅助工作。

6. 了解企业法律事务处理方式及运作,并参与辅助工作。

7. 了解司法现状和相关社会情况,促进专业学习。

8. 培养处理法律事务中的应用能力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道德基础。

实习形式: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等单位,在实习老师的带领下从事实习工作。

实习时间安排:4个月(3月—6月)

三、作业与实习报告的内容及要求

实习学生应在实习结束前完成《本科实习报告》,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实习地点、实习的具体工作、实习方式方法、实习完成情况、实习主要收获等。

四、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实习的组织阶段由实习主管老师和实习带队老师共同负责;实习的实施由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实习学生配合。

实习的组织阶段,实习主管老师应做到:

按教学计划安排,第六学期为专业实习。第五学期期末时,实习主管老师和实习基地及其他实习单位联系当年的实习事宜,落实各实习单位实习生分配人数及带队老师(每位带队老师负责35名学生左右)。

实习的组织与实施阶段,带队老师应该做到:

1. 第六学期前两周,带领学生到各实习单位与各部门负责人见面,介绍我院对实习生的管理规定,将实习生交接给实习单位而开始实习过程中的实习生共同管理。

2. 对学生提出需要解决的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给与指导和帮助。

3. 每周与各部门负责人通话一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4. 每月到各实习单位一次,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面谈,详细了解学生情况。

5. 定期集中学生开会。

6. 指导《每月实习简报》和《见习法官》编纂工作。

7. 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和报告。

8. 实习结束时,发给每位实习生《实习鉴定表》,交由实习单位作出鉴定和成绩评定。收回《实习鉴定表》后,将成绩返回学院教务办公室。同时进行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

9. 实习结束时,对实习工作作出全面总结。

实习的实施阶段,实习学生应该做到:

1. 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案情和有关材料保密,如有违反纪律、泄漏或遗失材料等情况,学院将报请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与纪律处分。

2. 遵守请销假制度。向实习单位请假,应先由学院出具允许请假的证明给实习单位。

3. 虚心求教,认真向指导老师学习业务技能。

4. 及时完成所承办的各项工作,不得拖延。

5. 每位实习生实习期间应将实习心得或体会写成稿件至少给《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投稿一篇。

五、实习指导书及主要参考资料

《人民法院办案手册》(最新版)

《人民检察院办案手册》(最新版)

《律师实务手册》(最新版)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册》(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6.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4.27)

有关最新法律和行政法规

 

六、实习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式

实习生分为若干组,每组设一名组长和若干小组长,实行层层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组长、小组长负责日常的出勤考核、突出表现的记录、《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的征稿登记工作。

为了表扬先进,促进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将实习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从实习考核、实习报告、实习文章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实习成绩优秀标准为:

1. 实习考核:按时出勤、不无故请假;随时和带队老师保持联系,协助带队老师的工作效果显著;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优良,学习认真,刻苦钻研,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办案纪律优秀,且有显著成绩。

2. 实习报告:认真完成并按时上交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实习的内容,总结体会与收获,分析得失,实习单位评定实习成绩为优。

3. 实习文章:积极组织、配合《见习法官》、《每月实习简报》的编撰工作,且在上述两刊中有文章发表。

实习成绩合格标准为:

1. 实习考核:能较好地做到按时出勤、不无故请假;基本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优良,学习认真,受到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的好评。

2. 实习报告:能够完成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报告实习的内容符合要求,实习单位评定实习成绩为良或中。

实习成绩不合格标准为:

1. 实习考核:出勤情况较差,缺勤较多;违反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影响。

2. 实习报告:未能完成实习报告,或报告实习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实习单位评定实习成绩为差。

实习成绩获得优秀者同时获得法学院“优秀实习学生”称号。



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规则

一、实习要点

实习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分派,进行审判业务、检察业务或者律师事务以及其他专业事务的实际操作,知识应用性训练,逐步熟悉有关业务的具体过程及相关环节。

二、实习要求

实习学生应做到:1. 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纪律,泄露或意识材料等情形,学院将报请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2. 遵守请假销假制度,向实习单位请假,应先由学院出具允许请假的证明给实习单位。3. 虚心请教,认真向指导老师学习业务技能。4. 及时完成所承办的各项工作,不得拖延。

三、实习鉴定

实习结束时,由带队老师发给《实习鉴定表》,交由实习单位作出鉴定和成绩评定。《实习鉴定表》交带队老师。

四川大学法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守则

工作要点:第一,根据学生实习要求,作好学生实习过程中的专业指导。第二,严格管理学生,使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工作要求:实习指导教师应做到:1. 带领学生到各实习单位与各庭负责人见面,介绍我院对实习生的管理规定。2. 每周与各庭负责人通话一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3. 每月到各实习单位一次,与实习单位指导学生的指导老师面谈,详细了解学生情况。4. 定期集中学生开会。5. 作好“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6. 指导《每月实习简报》和《见习法官》的编纂工作。7. 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和汇报。8. 实习结束时,需对实习工作做出全面总结。

优秀实习评选标准

一、按时出勤,不无故请假,随时和带队老师保持联系,协助带队老师的工作。

二、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刻苦钻研,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办案纪律优秀,且有显著成绩,受到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的好评。

三、积极组织、配合《见习法官》和《每月实习简报》的编辑工作,且在上述两刊中有多篇文章发表。

四、实习过程中作风优良,有突出表现,无违法行为。

法学专业实习大纲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处理法律事务能力并加深对法律和法学的理解,造就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实习内容:

1. 实际了解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判决、执行、一审二审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

2. 实际了解检察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侦察、批捕、起诉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

3. 实际了解律师业务的主要环节如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

4. 了解司法实践现状和相关社会情况,促进专业学习。

5. 培养处理法律事务中的应用能力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道德基础。

三、实习方式: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的带领下从事实习工作。

四、实习时间:4个月(3月—6月)

五、实习要求:

(一)实习学生应做:

1. 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案情和有关材料保密,如有违反纪律、泄露或遗失材料等情形,学院将报请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 遵守请销假制度。向实习单位请假,应先由学院出具允予请假的证明给实习单位。

3. 虚心求教,认真向指导老师学习业务技能。

4. 及时完成所承办的各项工作,不得拖延。

5. 每位实习生实习期间应将实习心得或体会写成稿件至少给《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投稿一篇。

(二)带队老师应做到:

1. 带领学生到各实习单位与各庭负责人见面,介绍我院对实习生的管理规定。

2. 对学生提出需要解决的实习中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

3. 每周与各庭负责人通话一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4. 每月到各实习单位一次,与实习单位指导学生的指导老师面谈,详细了解学生情况。

5. 定期集中学生开会。

6. 作好“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

7. 指导《每月实习简报》和《见习法官》的编纂工作。

8. 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和汇报。

9. 实习结束时,需对实习工作作出全面总结。

六、实习管理:

1. 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未时实习主管老师和实习基地及其它实习单位联系当学年的实习事宜,落实各单位实习分配人数及带队老师。

2. 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前两周,由带队老师分头分批将实习生带至实习单位,交接给实习单位而开始实习过程中的对实习生的共同管理。

3. 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的一周内,实习活动结束,由带队老师发给每位实习生《实习鉴定表》,交由实习单位作出鉴定和成绩评定。《实习鉴定表》交带队老师,成绩返回学院教务办公室。同时进行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

4. 每位带队老师负责30名学生。

七、检查考核办法:实习生分成若干组,每组设一名组长和若干小组长,实行层层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组长、小组长负责日常的出勤考核、突出表现的记录、《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的征稿登记工作。

为了表扬先进,促进实习工作顺利的开展,我院制定了《优秀实习生评选标准》(附后)。

1. 按照出勤,不无故请假,随时和带队老师保持联系,协助带队老师的工作效果明显。

2. 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刻苦钻研,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办案纪律优秀,且有显著成绩,受到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的好评。

3. 积极组织、配合《见习法官》和《每月实习简报》的编撰工作,且在上述两刊中有多篇文章发表。

4. 实习过程中作风优秀,有突出表现,无违纪行为发生。


序号

实习(社会实践)基地(单位)名称

实习(社会实践)
名称(内容)

参与学生

合同(协议)签订时间

实习(社会实践)单位

备 注

人数

单位性质*

相关负责人

联系方式

1

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

 

43

1998

B

 

 

 

2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139

1999.10

A

 

 

 

3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13

2001.11

A

 

 

 

4

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06.5

A

 

 

 

5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2006.5

A

 

 

 

6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6

A

 

 

 

7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6

A

 

 

 

8

成都仲裁委员会

 

31

2002.5

A

 

 

 

9

鼎立律师事务所

 

17

2004.2

B

 

 

 

10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2

2004.2

B

 

 

 

11

衡平律师事务所

 

18

2004.2

B

 

 

 

12

商信律师事务所

 

4

2004.2

B

 

 

 

13

亚峰律师事务所

 

7

2004.2

B

 

 

 

14

杰成律师事务所

 

5

2004.2

B

 

 

 

15

君合律师事务所

 

6

2004.2

B

 

 

 

16

民达律师事务所

 

7

2004.2

B

 

 

 

17

四方达律师事务所

 

3

2004.2

B

 

 

 

18

英济律师事务所

 

4

2004.2

B

 

 

 

19

华晨律师事务所

 

1

2004.2

B

 

 

 

20

世纪协和律师事务所

 

 

2004.2

B

 

 

 

21

致高律师事务所

 

 

2004.2

B

 

 

 

22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05.4

 

 

 

 

单位性质:A:国企(或国家事业单位),  B:私企,  C:合资企业,   D:外资企业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2003级实习总结

2006年的2月底至6月底,为期四个月的本科三年级学生教学实习顺利进行。共有195名学生参加了本次实践性教学课程,在吸取过去几年实习教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法学教育的社会需求及学生的特点,学院对实习工作进行了相应改进和探索,并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

一、认真充分筹备实习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保证本次实习的顺利进行,在学校总的实习部署和指示下,我院针对法律专业实习的自身特点确立了具体的指导思想,制定了细致而有效的实习计划,从多方面入手做好实习筹备工作,主要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广辟实习渠道,为学生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学院为缓解往年实习单位接纳量饱和的压力,通过院领导的多方奔走,扩大了教学实践基地的范围,在增加原有实习单位人数容量基础上又联系了一大批新的实习单位,学院最终落实的实习单位达到25家,其中包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查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查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成都市劳动仲裁委、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鼎立律师事务所、致高律师事务所、衡平律师事务所、川达律师事务所、民达律师事务所、英济律师事务所、亚峰律师事务所、四川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是我院本科实习单位迄今为止覆盖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一次。并且新拓展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为我院新的教学实践基地。

第二、实习单位的安排以学生自主选择优先,充分体现学生的意愿,学院领导仅对实习安排做适当的个别结构调整。因此我们提前收集汇总各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传达给每个学生,并指定专门的老师和学生干部为学生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咨询,以保证学生在权衡自身发展方向、实习意向分布、实习环境的各项因素后选择要申请的实习单位。

第三、在充分协调各实习单位和学生名单后,由实习领导小组指定各个实习小组组员中学科成绩优异、组织能力突出的学生担任组长,在发挥先进模仿作用的同时协调该组的实习工作和管理。另外,选定一批有刊物编辑经验和责任心的学生担任《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的编委,为实习收集和记录论文成果。

第四、组织召开全体学生的专业实习动员大会,并宣布经过学院精心挑选的五名实习带队老师的名单。会上就实习教学的目的纲要和具体安排、纪律管理、实习要求的事项作了详细部署,院领导也对该次实习寄予厚望,请往界实习生传授了实习的经验,并由本次实习的学生代表发言,表达了他们将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出色地完成实习任务的决心。会后带队老师对自己负责的实习小组集中进行了更细致的安排,并强调了实习纪律以及督促学生做好各项实习准备。

二、努力发挥实习过程的作用

实习作为整个法学教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功能不仅仅在于运用教学成果、检验教学成果,也是给学生一个了解和熟悉法律的实际运行的机会,并且为不久后的就业做好准备。通过这次从课堂走向社会的实践经历,使学生提高了动手能力,并检验了我院学生的总体素质,也通过实习学生的努力表现,为学院争得了荣誉。

第一、建立健全实习指导联络网。在实习过程中,为保证学院、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学生之间的交流畅通,及时掌握反馈实习信息,也为督促学生注重日常实习的表现,避免实习流于形式,我们建立了实习指导联络网:首先,在实习动员大会后,各实习带队老师按计划在短时间内亲自将每个单位的学生带到实习单位,在学生与实习单位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为学生们尽快适应从学校到单位的身份转换做好铺垫,并及时地了解各单位的不同要求,保证了实习工作的顺利展开。其次,学院每个月开一次实习指导老师交流会,随时了解实习情况,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在实习过程中,学院领导不定期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与每个实习单位的组长保持密切联系,并了解每一位同学的具体情况,及时地反馈学生的动态和意见,并要求每个组长、编委定期召开实习生会议,进行实习生内部的交流总结,从上到下,对学生进行更为明确的指导,也提高了学生间相互监督,自律的意识,确保了实习的质量。
第二、学以致用,积极投身于司法实践。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们仔细观察,虚心学习,认真工作,尽心尽力完成实习单位安排的日常事务。同时他们善于把握每一次亲身体验司法的机会,很多学生都亲自承办了案件或是当上了代理人,经历了从立案到判决执行的全过程,或是体验了非诉讼案件的办案历程等等。这些难得的实践经历,让学生们得到了良好的锻炼,提高了他们对法律的认识。

第三、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发组织交流活动。在做好实习单位分配的本职工作之余,各实习单位的学生都在组长、编委的组织下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如邀请法院的法官与实习生们进行座谈,从他们丰富的判案经验中学到知识;与资深律师进行交流,近距离领略不同的律师风采;定期组织实习生交流会,分享实践经验,共同探讨疑难问题等。通过这样的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实习生之间的距离,交流了实习感受,得到了更大的进步。

第四、积极向《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等刊物投稿。大量的司法实践活动,在检测学生们课堂学习效果的同时,激发了学生思考社会现象背后的法律问题、分析书本理论与现实差距的热情,而学院的刊物就为学生提供了表达思想的平台,学生们的上百篇稿件投到刊物的编辑部,《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这两本学生刊物记录了学生们思想的火花,刊登了学生们观察社会、联系理论、发现缺陷、探索问题的学术性文章,这些文字是难以在课堂上见到的灵感的迸发,也促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自身在理论上的不足,帮助日后更有针对性的学习。

三、及时进行实习总结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生活于6月21日告一段落了。但并不意味着实习的全面结束,总结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阶段,我们善始善终,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每个实习生和本次实习进行了评价,总结本次实习的优势和不足,为以后的实习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

第一、在实习结束后,根据综合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的实习报告,综合考虑,全面评价,给每个学生进行了实习成绩的评定,并评选出了60余名优秀实习生。

第二、分别针对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制作发放了实习单位评价表和实习调查问卷。对实习单位就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实习效果等方面的意见进行了调查,通过统计分析数据,得出的调查报告反映各实习单位都对实习生做出了较高的评价,也了解到了我院学生尚存在的不足之处;与此同时,从面向学生的实习调查问卷中,力求详尽地了解到了学生自身对实习的总体印象、实习对学生未来规划的影响、学生对实习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通过综合现实情况、实习单位和学生的评价调查,对得到的这一系列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更为全面地了解我院实习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为日后的实习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将有助于推进今后实习工作的改进。

第三、本科专业实习总结大会 。6月23日实习总结大会隆重举行。四川大学学工部、学院领导、实习单位代表、指导教师代表和全体学生参加了会议。本次总结大会上,对60余名优秀实习生进行了表彰。另外,李平副院长对此次实习取得的成果作了充分的肯定;市工商局的领导肯定了实习同学的出色表现,并表示作为实习单位希望了解学校对实习生的要求,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实习环境。实习生代表们也做了精彩的发言,就他们在实习中取得的宝贵的经验作详尽的介绍和推广。实习指导老师的代表也对本次实习做了总结,并对学生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殷切的希望。

四、实习收获硕果累累

第一、学生们的主要收获。在实习单位中,学生们接触一大批敬业尽责的专业法律者群体,他们真正奉行阐释法律精神,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迎难而上,乐于面对风险,勤于学习创新的理念。为立志献身法律事业的实习学生们树立了正面形象,也为学生涉足社会的法律职业道德观的培养起了良性引导。此次实习培养了学生务实笃行的态度,谦虚友善的处世态度,坚强而自信的做人态度。并且与多样化的法律职业(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工商局等)近距离的接触,让学生通过亲身实践,了解法律实际运作状况,熟悉实习单位的基本环节,实际体会一般法律人的基本素质要求,提高了学生的适应能力、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第二、共出版了《每月实习简报》四期,《见习法官》一期。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编委们的辛勤努力,以及学生们积极地参与刊物投稿,使得《每月实习简报》和《见习法官》这两份刊物顺利出版,刊登了约百余篇学生的文章。这些文章从不同的侧面表达了学生实习的感触、实习带给他们的收获以及由实习引发的思考,刊物得到了老师、实习单位的较高评价。

第三、本次实习单位对我学院实习生的反映是历年来最好的。通过平时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以及实习单位反馈回来的团队评价表,绝大多数单位认为我院实习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诚实可*。能够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踏实肯干,热爱集体,有事业心,有敬业精神。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强,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实习单位的工作负荷。如省高级人民法院、市高新区检察院、市工商局等单位都对我院实习生给予了高度评价,尤其高新检察院表扬我院的实习生是“近十年来最优秀的一批”。还有一些优秀的学生论文得到法院、检察院部门的一致好评并被采纳发表。实习单位基于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肯定表示欢迎学生实习结束后的假期和课余时间再次到其单位进行社会实践,并热情欢迎学生毕业后能选择到这些单位就业。

实习锻炼了学生,实习为学校赢得了荣誉。